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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烘箱烘箱**操作規程
日期:2023-04-03 15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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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一、電烘箱要按照銘牌上所規定的溫度范圍使用,必須保持接地良好。
二、附近不得堆放油盆、油桶、棉紗、布屑等易燃物品,不得在電烘箱旁進行洗滌、刮漆和噴漆等工作。
三、要防止其他物件落入烘箱底部與電阻絲接觸造成短路。
四、打開電烘箱前,必須先斷電。加溫過程中操作者不得離開。
五、不得在內存放物品,如工具,器材零件及油料揮發物。
六、經過汽油、煤油、酒精、香蕉水易燃液洗滌過的零件及噴漆過的物品,應在室溫下放置15~30分鐘,待絕大部分易燃液體揮發后,才能放入烘箱內烘烤,室內應注意通風。
七、烘箱在工作時不得進行清潔工作,更不得用汽油擦拭。
八、非金屬物品放入電烘箱內加溫,一定要按照工藝規程進行。
九、工作前必須將通風閘門打開,以防爆炸。